

12月18日,邵阳县在四轮对21个单位巡察工作中,共查找和发现各类违规违纪问题214个、移交问题线索136条、已决定立案审查33个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3人、并移送司法机关3人。巡察“利剑”震慑作用已初步显现,这是该县完善“两机制”举措持续深化巡察工作所带来的效果。
为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巡察工作,邵阳县着眼于工作机制的长效化,创新工作举措,通过完善两项工作机制不断持续深化推进全县巡察工作。对此,该县完善宣传引导机制,坚持巡察工作走广泛的群众路线,让广大干部群众抛开顾虑、敢讲真话,积极配合巡察工作。通过建立健全宣传引导的长效机制,对巡察工作意义、政策、内容、程序和保密规定进行持续宣传,并对巡察成果予以充分展示,有效调动和提升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工作的配合性、自觉性和参与率,不断促使巡察工作顺利开展。
同时,邵阳县注重完善巡察成果的转换机制,助力从严治党的常态化。该县在全面开展巡察工作中,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,正确运用巡察监督的责任和义务,坚持通过查找和发现问题,达到惩处极少数、教育大多数的效果。对巡察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将采取即行即改的办法,防患于未然;对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、“四风”方面问题等具有普遍警示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例,釆取从严从快处理,并加大通报力度,警醒于未萌。此外,该县纪委还及时推广和通报巡察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做法,确保各单位党内关系正常化,有效推动了全县巡察工作的持续深入开展。